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案书写规范(修订)
时间:2023-07-25 17:18:43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星萍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星萍
桂工程院教字〔2023〕4号
教案是教师备课成果的体现,是教师实施教学的依据。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前,必须备课,对本单元的教学任务进行认真的设计,包括: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项目或案例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学步骤的设计、学生活动的安排、教学时间的安排、教学手段的选用、教学辅助用具的准备、学生课堂与课外任务的布置等。教师在备课时,还要对使用的教材、学生的基础、现有的实训条件等进行认真分析,要事先预计教学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做好准备,制定防患及应对措施。一、教案首页书写要求
1.书写格式
本次课的标题、教学目的、教学目标、能力训练任务与案例、重点难点与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课后记。
2.书写要求
(1)教案首页一次课(2学时或4学时)填写一次;
(2)表格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授课时间按照授课计划和课表填写,若某班因故未按计划授课,则必须在课后记说明;
(4)授课地点的填写,为某教室、实训室(含理实一体教室)、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等;
(5)能力训练任务与案例的填写,若某次课以讲授知识为主,无特殊能力训练,则填写教学的主要内容;
(6)教学方法的填写,包括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等;
(7)教学资源的填写,包括哪些教材、教学软件、网络资源等;
二、教案书写要求
1.教案内容
(1)理论知识:本次课需要学生掌握或了解的重要概念、原理、定理(定律)、公式、案例(例题)等知识,需要学生回答或讨论的具体问题,课堂效果评价的方式,需要学生课内和课外必须完成的作业等。
(2)能力训练:本次课教学所需的真实项目、任务、案例,需要学生训练中掌握的具体操作步骤与要求及注意事项,学生训练的具体安排,课堂效果评价的方式,学生课外需要完成的任务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在教案首页中已经填写,在教案书写中,应把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每一个教学步骤和不同教学内容中具体体现出来。
2.教学步骤
教学步骤的设计没有固定的格式和统一的标准,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可能出现不同的教学步骤设计。但是,教学步骤必须根据本次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真实项目任务或案例,按照循序渐进和教学实际需要的原则进行设计。每一个教学步骤可根据本次课教学的实际情况,书写学生需要学习的理论知识、训练的项目任务、分析的真实案例、具体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包括教师讲授、引导、演示、答疑、点评和学生答问、讨论、操作、练习、互评、作业等。
3.时间分配
每一个教学步骤所需的大致教学时数,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估算,在教案中必须体现,但在教学现场,教师可根据教学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注意:
1.教学有法,但教无定法,单元教学设计无固定模式,各课程单元设计应根据每个单元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教师教案应按照教学设计进行书写。
2.教案重在体现教学过程的设计,讲义、多媒体课件和影音资料重在体现教学内容,因此多媒体课和影音课都必须按规范书写教案,不能以多媒体课件和影音资料代替教案。
三、其他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案书写规范》(桂工程院[2008]42号)同时作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5日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