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服兵役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6 09:23:42浏览:
来源:学生工作处作者:潘凤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310号)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即在校就读1年(含)以上再入伍的在校生或应(往)届毕业生。

  2.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退役复学是指入伍前已先取得高校学籍(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指:通过高考或单招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并于当年保留入学资格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当年被学校正式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对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我校19级1+2、20级1+2类型的退役入学学生也属于此类资助。

  当年退役并且当年正式录取入学的,不符合现有的国家资助政策,不能享受学费减免。

二、资助额度

  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减免最高为12000元/年。学费不到12000元/年的按实际学费进行补偿或减免,学费超过12000元/年的按照最高12000元/年进行补偿或减免。

三、资助年限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例如:2019级学生于2021年入伍,则补偿的学费为2019年+2020年所缴纳的学费,2020级学生于2021年入伍,则补偿的学费为2020年所缴纳的学费。

  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例如复学后需要继续读2年的,则减免复学后2年的学费。

  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如学制为3年的,则减免3年的学费。

  对专升本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

四、报送材料

  所有入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都应从“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填写并打印。

  (一)入伍在校生、毕业生材料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完成填写后从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Ⅰ》(附件1),该表需正反面打印。将此表分别拿到学校财务处及入伍地方县级武装部盖章,贴好个人1寸照片(底色不限),最后提交材料包括此表盖好章的原件2份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此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二) 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材料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完成填写后从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件2),将此表分别拿到学校财务处、入伍地方县级武装部盖章,贴好个人1寸照片(底色不限),最后提交材料包括此表盖好章的原件2份和《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此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关于退役入学学生,如截止目前还未能上报学籍的(如21级1+2学生),可等2022年9月后再填写上交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为使符合条件的学生能顺利办理相关代偿手续,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准备材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中的“应缴学费总金额”,只填写学费总金额,不包括任何住宿费和杂费;学费减免金额填0。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中的“学生银行账户信息”,提供开户人户名是必须是学生本人,开户银行必须为广西农村信用社,并且确保该卡在3年内都能正常使用。

  3.两种学费资助申请表均需要学生本人用账户密码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填写,完成填写后才能从系统上下载并打印。从其他网站或其他渠道找到表格模板来填写并打印的无效。

  如学生无法得知本人全国征兵网的账号密码的可咨询当地武装部,或者根据网站提示重新注册或者找回账户密码。

  (二)对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办理的必须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利息”项的金额计算统一规定为从申请人毕业时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期间应支付的利息,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方式的才需要填写利息,在校生不需要填写利息。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及所有辅导员应先认真解读并学习政策,了解、区分清楚各类补偿条件及学生类型,对符合条件的入伍或退役复学学生进行排查,对已经入伍或已退役复学的但未办理好材料的学生,提醒学生或家长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将入伍代偿或学费减免申请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3.在校生及毕业生全国征兵网申请资助填写流程

  4.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全国征兵网申请资助填写流程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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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