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发展对象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11:39:01浏览: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作者:覃凤姣

各辅导员、各班团支部:

  根据艺术设计学院党支部2021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对本次学生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人选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选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1年。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期末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且平均分75分以上,无不合格现象。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学院、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应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4.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在推选过程中,推荐票数应达到班级全部人数的1/2。

  5.无其他不宜推选行为的。

二、推选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候选人名单。各团支部根据推选条件严格审核本支部符合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团支部大会民主推荐。

  2.召开团支部民主推选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QQ群中的“投票”功能进行线上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获得赞成票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且反对票和弃权票合计不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方可成为推荐为发展对象人选(投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 班团支部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同发展对象人选的谈话记录》《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发展对象人选信息汇总表》以及QQ群投票结果截图一起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到覃凤姣老师处,电子档发到邮箱254970125@qq.com。

  4.经团总支综合考察、党支部讨论酝酿确认发展对象人选并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立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将统一参加学校党委组织开展的短期集中培训。

三、推选纪律

  在发展对象人选推荐工作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所有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同发展对象人选的谈话记录

  附件2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发展对象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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