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做好 2021年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作者:覃凤姣
艺术设计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以下简称“推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团籍1年以上的共青团员。
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3.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校、院、班三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热心集体事务。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2020年秋学期期末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且平均分70分及以上。
5.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各级(全国、省、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及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先进个人;荣获学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军训标兵”等称号的先进个人。
二、“推优”程序
1.班级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根据团员日常表现情况,会前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获得赞成票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一半且反对票和弃权票合计不超过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方可成为拟推优对象(到会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对由“推优”大会推选上来的“推优”对象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共青团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并向学院团组织上报。
3.学院团总支要对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对象和“推优”程序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提高“推优”对象的群众公认度。学院团总支应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在《附件1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
4. 学院团总支应将审议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向学院党支部上报。所在党支部对“推优”对象进行审议,并在《附件1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
5.各学院团组织根据学院党组织审议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填写《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及《附件3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社会组织)-艺术设计学院党支部》。
6. 学院党支部将根据团总支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将条件成熟的“推优”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班级团支部于3月16日前将《附件1 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附件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和会议材料中《附件4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社会组织)-艺术设计学院党支部》的电子档发送到团总支书记潘翠萍老师邮箱563887741@qq.com。同时报送手写版《附件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以及推优大会材料(“推优”表决票、汇总票)纸质材料上交到团总支书记潘翠萍老师处。
2.“推优”纪律要求:在推优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 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附件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附件4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社会组织)-艺术设计学院党支部
共青团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