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大型活动 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1-03-16 17:40:33浏览:
来源:保卫处作者:李捷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的发生,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院集会、大型集体活动、庆典纪念、文艺演出、运动会、新生注册报到等。在学生集体活动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造成轻伤三人以上或重伤一人以上即启动本安全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院长
成  员: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统一指挥、沟通协调和统筹安排等工作。
2.积极投入事故抢险、伤亡人员救护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信息通畅、行动快捷、责任明确。
4.负责做好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加强教育疏导。
5.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和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辅导员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系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具体应急措施方案
校园内一旦发生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一般情况应急措施
1.实行值班制度。学院设立值班电话(学院办公室:2635088  保卫处: 2635392  学生工作处:2635926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故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本部门主管领导,如领导不在或暂时联系不上,可立即报告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学工作处或团委。各级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做好伤亡学生的及时救护、抢险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做好遏制事态、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防范工作。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注意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防范对事故本身不确实的谣言在学生当中扩散。对于媒体对事故的采访、报道,要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
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增加警力加强校区巡逻,防止不法人员利用突发事故期间制造事端,破坏校园安全稳定。
(二)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至安全地点。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5.学院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6.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具有敏感性和诱发性,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统一,避免事态扩大。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处系领导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细致、耐心地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