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制度

时间:2021-03-16 16:34:26浏览:
来源:保卫处作者:李捷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少于2次。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