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21-03-16 16:28:35浏览:
来源:保卫处作者:李捷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二)学校教育工作者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壮况。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处理伤害事故的医疗用品。
(六)学校应组织全体师生交人身保险及疾病保险。 
二、学校安全防范制度
(一)安全保卫职责
1.负责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负责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
3.学院安排15至20名保安分区片,定人昼夜巡逻值班,并在男女生宿舍设置1个岗亭、后大门设置1个岗亭和前大门卫室通宵值班,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4.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
1.措施
(1)每天由一名行政领导带班,四名保卫员值班。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2.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好物品。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非专业人员不准进入配电室和变压室,并在这些地方贴上“高压危险,不得攀登”、“配电重地、严禁入内”警示语。
3.防事故制度
(1)教职员工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防盗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上锁,要随手关门、锁门。教室、教师办公室、办公大楼、实验楼、宿舍里的防盗警报器、监控器及围墙上的红外线监视仪由新港物业公司安排人员随时检查并科学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
(2)各室、各班都必须保管好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
(4)送取现金,必须有两个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不允许单人送取万元以上的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责任由承办人自负。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干部职责
(一)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发动群众做好治保工作,结合每学期的节假日,重点抓两次集中的宣传教育。
(二)制订学校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每天检查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及早排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要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四)对在校临时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了解其情况,对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领导联系,予以解决。
(五)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组织查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书。
(六)积极和辅导员配合,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到心中有底,消灭犯罪现象。
(七)检查留宿人员是否符合留宿规定(凡留宿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临时户口,并向留宿人员宣传安全保卫规定。
(八)安排节假日值班,检查值班情况。
(九)做好值日工作及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安装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
(二)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上课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时(凭出校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组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视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教职员工、学生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放在存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五、安全防火制度
(一)后勤处负责对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加强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由后勤处统一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和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做好防火工作。
(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教学仪器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学校内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禁在学校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扰乱教学秩序。
(三)凡酗酒闹事、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由保卫处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四)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他手段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学校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学校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门主要指关系教学、科研和教职员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财务处、档案室、电教室、教学设备集中的教室、配电室等部门。
(一)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要立即调离或撤换。
(二)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三)重点部门的门窗、厨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的要求。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四)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巡逻护校制度
(一)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2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巡逻到的地方必须有更点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坚持巡查,确保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三)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四)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九、学校门卫制度
(一)外校人员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入校。
(二)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三)骑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车入校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走后大门进入。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10千米/小时速度行驶),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五)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在学校门口或围墙周围摆摊叫卖。
(六)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脑、行李、钢材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保卫发放的“放行条”。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七)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没有本校教职员工或寝室管理员引导,来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
(八)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学校保卫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可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学校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三)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配电房、锅炉房、空调机房。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等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四)各岗位值班保人员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
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值班时各机房、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由当事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楼顶水池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水泵系统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经该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开水池盖。
(六)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
(七)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
(八)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作业证后方能施工,施工肖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九)不得随意挪动学校内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学校发生火灾,首要任务是保证全体学生的安全,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压风、排风云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十一一般物品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一)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吸烟。
(三)物资要堆放整齐,距电线、灯泡30厘米,库内通道畅通。
(四)库内照明电灯,下班后要断电源。
(五)仓库内应配齐灭火器,做到有效、可靠、会使。
(六)物品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十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教职员工的防火意识。处理火警的原则是: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
(二)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三)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四)由保卫处具体负责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各部门协助进行。
(五)保卫处全体教职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比例,并经培训考核确定学校义务消防员。
(六)保卫处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定期、分批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