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巡逻制度

时间:2024-06-11 08:43:02浏览:
来源:保卫处作者:李捷
保安员巡逻制度
 
一、上岗时着装整洁(穿保安制服,配戴工作牌),仪容整洁(面部清洁,勤剃须,理短发,剪指甲),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按规定的路线巡逻,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三、注意校园内各种公共设施和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巡逻区内的可疑人和物品,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检查有无杂物堆放在楼梯间或消防通道内,影响通行和整体环境,阻止随意刻画、敲击、偷窃和损毁公共设施。
五、制止巡逻区内的打架、滋事等事件。
六、清理乱摆卖、发传单等闲杂人员、清理无证装修人员。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记录,交待清楚本班应注意的事项。
八、任何情况下不准与学生发生冲突。
九、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放火规定及有关装修条例。监督各装修队在施工时把门关上,在门上贴好施工许可证。
十、检查办公楼、教学楼的门、窗、锁,提醒学生注意放火防盗,发现教室无人且未锁门,不要擅自进入,飞快通知该班级的辅导员。
十一、注意进出及逗留人士,发现可疑人士要礼貌地进行跟踪监视并询问,详细记录其容貌特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部领导。
十二、检查进出的施工用具、材料、家具及设备,对可疑物品(匕首、撬棍、三角刀、自制火枪等管制物品)应阻止其进入,带出物品应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出门条。
十三、配合各岗位值班人员,共同维护本辖区的秩序。
十四、发现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按规定办法处理。
十五、检查车场内停放的车辆,丢失和损坏。
十六、不可大声说话或呼叫,互相打逗、推搡。
十七、不得滥用职权,殴打和侮辱他人。
十八、不得擅自离岗,不可避免需离岗时,及时通知班长。
十九、遵守纪律(保安员纪律及违纪惩罚制度),服从命令。
二十、遇紧急情况(如漏水、停电、火灾等)要保持头脑冷静,先做应急处理,及时上报,维持秩序,尽量避免人员伤害,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