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大楼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4 09:30:27浏览:
来源:图书馆 作者:图书馆 闫雪莲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供全校师生进行阅读、学习、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完善图书馆管理,给广大师生提供文明、舒适的阅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希望广大师生读者能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馆实行严格的开门、关门制度,按时开、闭馆。

  第二条 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三条 全校师生员工一律凭证入馆借书和查阅资料。

  第四条 爱护大楼建筑和设备,严禁随意搬动桌椅,不准用脚踢门,不准在门窗及墙壁上刻划、涂抹、张贴广告或牵挂任何东西,不向窗外乱扔东西。

  第五条 图书室的桌椅严禁随意搬动到室外,不得在图书室打牌、谈情说爱、搂腰搭背,不得播放收录机、手机音乐等。

  第六条 严禁乱开各楼道消防水龙头,严禁私自牵拉电线,严禁损坏电器、开关、门窗、栏杆、花草及消防设施。

  第七条 保持楼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唱歌、互相追逐、吵闹和吹口哨等。

  第八条 保持楼内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第九条 严禁吸烟,不准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馆。

  第十条 保持良好的读者形象,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

  第十一条 损坏馆内财产,除照价赔偿外,按学院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处理。

  第十二条 维护卫生间的卫生,不乱扔废纸及赃物,上完厕所冲水,及时关好水龙头。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公开检查并上报学院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 严禁未经过预约而进入图书馆大楼推销商品(或服务)和收购废品。

  第十五条 闭馆时间内需要出入大楼者,须接受大楼保卫值班员检查,取得值班员同意后方可出入,并进行出入登记。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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