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卡注意事项
时间:2024-05-08 16:13:43浏览:次
来源:图书馆 作者:图书馆 蔡富荣
来源:图书馆 作者:图书馆 蔡富荣
图书馆借阅卡注意事项
1、办理借阅证不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每张借阅证最高可借阅册数为5本,借期为1个月,逾期不归还按每本每日罚款0.10元处理。望同学借书回去尽快阅览,按时归还或续借。2、若出现图书损坏、丢失等情况,按照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丢失的藏书的复本较多,又难补充的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他情况详见图书馆《图书遗失、损毁和逾期处理办法》处理,望同学保管好所借图书。
3、若借阅证丢失,需交10元(旧卡)或20元(新卡)工本费补办(实际金额查看领取的借阅卡背部的借阅须知)。
4、 在大三实习前,学生自行还清所有已借图书,辅导员回收所有借阅证给图书馆。
5、毕业时,学生需还清所有已借图书和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借阅证自行保管好,不可转借他人使用,若借阅证丢失请及时到图书馆挂失,以防他人捡到借书不还。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