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作者:蓝桂敏
桂工程院科研〔2026〕3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6〕4号)文件精神,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本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申请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21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以及除对课题结题工作已有特别说明(如广西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等)之外的其他专项课题。已申请延期并承诺在本年度完成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已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的结题工作将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套结题材料,其中包括《结题申请书》(含研究总报告)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要求》(桂教科学〔2026〕4号附件1)。原则上,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按照立项公布文件和立项通知书中对预期阶段性成果的要求,验收本课题实际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未按要求标注课题信息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研究成果中需包含至少1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的代表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
课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原则上均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备案的中文纸质出版物中发表,且需在醒目位置按要求独家注明课题信息。公开发表的成果应在申请结题前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供该成果在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检索到的收录证明(网站网址和网页截图)。
三、报送要求
本次结题申请,既需要完成网上申请,也需要完成线下报送。具体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规定如下:
(一)线下审核
课题组按结题材料清单的要求形成一套结题纸质材料,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提交到科研处,经校级审核通过后,予以审批用章,按照系统要求扫描形成电子版。
(二)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信息系统。(https://ghkt.gxeduyun.edu.cn/ 以下简称系统)是本次结题申请的唯一官方网络平台。
2.网上申请流程。
(1)使用课题负责人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如课题负责人暂无账号,则需先如实填写所在单位、本人基本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后,再登录操作。不得使用课题组成员的账号进行网上申请操作。
(2)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结题操作流程(桂教科学〔2026〕4号附件2),按照流程对照立项通知书正确填写课题基本信息(特别是课题类别),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并在完成全部操作步骤后,及时提交至上一级科研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的结题材料需经过学校科研处审核后在系统进行下一级提交,其他类型的课题(含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直接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提交结题材料,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材料准确、完整。
3.网上申请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0:00至5月13日18:00,各课题负责人须在5月13日之前完成上传。
(三)线下报送
纸质结题材料必须与线上提交结题材料保持一致,审核过程中进行修改的部分必须及时更换。科研处将统一收集结题材料,汇总报送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线下报送,亦不返还已收到的材料,各课题组需自行留底。
四、结题鉴定
本次结题鉴定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对各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等级鉴定,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一次结题鉴定等级为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的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结题鉴定仍为不合格者,终止课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第二次鉴定权利,终止课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蓝桂敏,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6〕4号)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