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学术活动及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作者:蓝桂敏
桂工程院科研〔2025〕17号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学术活动及学术成果统计工作,根据《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学术活动及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时间范围
本次统计面向全校教学团队、研究团队和教职工个人,凡是在2025年1月-12月之间以学校或校属单位(机构)名义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以及产出的各种科研成果,均在统计范围。上年度因活动未完结或成果出刊周期延长等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度参加统计的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可在本次统计工作中进行补充统计。
二、统计内容
(一)团队情况
正式获批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教改项目(课题)研究团队,专业、课程建设团队,教材开发、技术开发、实验实训室建设等团队,均需进行人员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统计。人员信息包括成员基本信息、人员增减情况、工作量计算;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等。
(二)学术活动
以学校或校属单位(机构)名义开展的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社会服务、科技帮扶、科技竞赛、作品展演、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需如实统计活动名称、宣传主题、主办和承办单位、参与人数、负责人以及活动时间等信息。
(三)在研项目
研究周期涵盖本年度的在研项目(课题),需统计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级别、所在单位、负责人、成员、起止时间、研究进度以及取得成果等情况。
(四)学术成果
所称学术成果指本年度以广西工程职业学院为所在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并获得采纳的咨询(资政)报告、获批授权的专利项目、参赛(参评)获奖等。学术成果需如实填写成果名称、类型、作者姓名、出版发行单位、刊号(含书号或发行编号)、出版发行日期等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交成果扫描件(PDF文档格式)。
三、其他要求
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活动及成果统计工作,务求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不漏报、不虚报,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教科研团队、项目、活动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并将相关成果材料随表格一同发送到科研处OA邮箱(同时勾选科研处部门账户和负责人账户)。
凡故意不参与统计的学术成果,在各类职称评审、人才申报等工作中作为业绩材料出现时一概不予认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教科研团队、项目、活动及成果统计表(仅内网OA可见)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