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作者:蓝桂敏
桂工程院科研〔2025〕9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5〕10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5〕10号附件)要求进行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及申报材料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下载。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1.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10日前提交到学校科研处审核,再由学校统一提交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获得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组应主动关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网的公示情况以及后续立项公布情况。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电话:0776-5588345。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5〕10号)
2.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含申报材料模板)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