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1-04 17:29:16浏览: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作者:蓝桂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区“双一流”建设、提升我区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组织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根据《桂教科研〔2022〕12号》文件要求,高职高专院校人员不超过45周岁。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1项或参与3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6.此前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按要求计算机填写《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A4纸张双面打印,于2022年11月28日之前提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将协助通过校级审核的项目在12月4日之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电话:0776-5588345;邮箱:gxgckyc@163.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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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