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来源:学籍科作者:黄火玲
校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提高我校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依据
毕业生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毕业生进行全面审核鉴定。
二、毕业资格审核范围
毕业资格审核对象为当年的预计毕业生(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生)。审核结论将作为学生毕业或结业的根本依据。
三、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1.毕业条件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结业条件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未达到其他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并发给结业证书。
3.结业换毕业
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补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11月中旬。
四、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毕业资格审核分为学籍审核和学业审核两个部分。
1.学籍审核
教务处学籍科于每年3月下旬下发关于做好当年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及信息的核对工作的通知,组织当年预计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核对本人的学历照片和学籍相关信息,学历照片和学籍信息准确的预计毕业生,学籍资格审核为合格,学历照片或学籍相关信息不准确的审核为不合格。
2.学业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学业要求: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公共选修课取得规定学分、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1.3月下旬教务处学籍科统计预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的毕业生学籍信息发给各二级学院各班进行确认签字,确认无误的名单发给学工处、财务处、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
2.5月底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学费、财物、图书、器材等拖欠情况。
3.6月上旬最终确定学业审核结果。
4.6月中旬公示毕业资格最终审核结论。
5.公示结束,由教务处学籍科打印毕业证书,提交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印章。
6.6月30日前由我校教务处学籍科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我校毕业生学历数据注册。
六、领取证书
1.6月下旬各班辅导员携带已经办理好的《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2.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毕业典礼并发放证书。
七、往届生结业换毕业资格审核
每学期初补考和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补考重修成绩对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制作毕业证书。每年4月中旬、11月中旬换发毕业证书并在学籍管理平台进行结业换毕业操作。
八、要求
对预计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是我校规范管理、严抓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求,预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二级学院组织落实,加强指导、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预计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重要性,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