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评卷工作和各项教学材料归档的通知
时间:2024-01-16 14:52:43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作者:覃海梅
来源:教务处作者:覃海梅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评卷和上交各项教学材料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卷要求
(一)期末统考结束后,各教学部门到教务处领回本学院的试卷,统一安排地点集体批改,试卷不准带出规定地点批改。
(二)批改试卷统一用红色签字笔、红色水性笔或者红色圆珠笔,要有批阅过程标记,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
(三)正确的打“√”,错误(或留空)的打“×”(如是主观题,则必须标上所扣的分值);批改试卷时空白卷给“0”分,给“作弊”分。
二、任课教师期末须整理和上交的材料(如下表)
三、试卷袋的装载和归档要求
(一)试卷袋制作格式和归档
1.试卷袋贴上统一格式的试卷袋封面,按一个班级、一个科目的材料装在一个试卷袋中,所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专业课和选修课的试卷袋上交所属二级学院存档,公共基础课的试卷袋上交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存档。
(二)试卷袋内装的材料(共5项、可见附件)
1.考试试卷、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题目。
2.试卷标准答案、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3.学生成绩册及考试质量分析(1份)。
4.课程教学总结(1份)。
5.学生平时考查材料(1份)。
四、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一)试题及考试质量分析表填写要求
1.考试性质分为统考和非统考两种。
2.考试方式。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非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考查、实操考试、设计作品和论文等。
3.其他按相应的模板如实填写,装入相应的班级试卷袋。
4.课程的成绩构成:
(一) A类课程成绩构成(纯理论)
课程总成绩=期末卷面考试成绩( 50%) +平时成绩(50%)
(二) B类课程成绩构成(理论+实践)
课程总成绩=理论部分期末卷面考试成绩(40%)+技能成绩(30%)+平时成绩(30%)
(三) C类课程成绩构成(纯实践)
课程总成绩=技能成绩( 50%) +平时成绩(50%)
(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评价办法(修订)》。
5.特殊分数标记。对于作弊、缺考、缓考的学生,平时成绩按实际情况给分,期评成绩按特殊分数标记,作弊的期评成绩记“作弊”,缺考的期评成绩记“缺考”,缓考的期评成绩记“缓考”,提交空白卷或答案全错计0分。
五、材料上交
(一)上交各二级学院(部)的材料:试卷袋、听课记录本、教案等(跨学院授课的教师将听课记录本和教案交到所教学生最多的二级学院,在其他二级学院登记时备注为“已存某二级学院”)。
(二)上交时间
2024年1月25日之前提交成绩,其他纸质当材料要求于1月26日之前上交完毕。
请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评卷和上交各项教学材料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卷要求
(一)期末统考结束后,各教学部门到教务处领回本学院的试卷,统一安排地点集体批改,试卷不准带出规定地点批改。
(二)批改试卷统一用红色签字笔、红色水性笔或者红色圆珠笔,要有批阅过程标记,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
(三)正确的打“√”,错误(或留空)的打“×”(如是主观题,则必须标上所扣的分值);批改试卷时空白卷给“0”分,给“作弊”分。
二、任课教师期末须整理和上交的材料(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1 | 听课记录本 | 每位任课教师一本 |
2 | 教案 | 每个科目一本,用多媒体授课的还须提交电子档课件 |
3 | 试卷袋 | 内装5样材料(第1、2、3……项),详见“试卷袋的装载和归档要求” |
4 | 学生成绩册及考试质量分析 | |
5 | 课件(电子档) | |
6 | 教学总结 | |
7 | 教学检查评价表 | |
8 | 期中材料 |
(一)试卷袋制作格式和归档
1.试卷袋贴上统一格式的试卷袋封面,按一个班级、一个科目的材料装在一个试卷袋中,所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专业课和选修课的试卷袋上交所属二级学院存档,公共基础课的试卷袋上交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存档。
(二)试卷袋内装的材料(共5项、可见附件)
1.考试试卷、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题目。
2.试卷标准答案、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3.学生成绩册及考试质量分析(1份)。
4.课程教学总结(1份)。
5.学生平时考查材料(1份)。
四、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一)试题及考试质量分析表填写要求
1.考试性质分为统考和非统考两种。
2.考试方式。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非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考查、实操考试、设计作品和论文等。
3.其他按相应的模板如实填写,装入相应的班级试卷袋。
4.课程的成绩构成:
(一) A类课程成绩构成(纯理论)
课程总成绩=期末卷面考试成绩( 50%) +平时成绩(50%)
(二) B类课程成绩构成(理论+实践)
课程总成绩=理论部分期末卷面考试成绩(40%)+技能成绩(30%)+平时成绩(30%)
(三) C类课程成绩构成(纯实践)
课程总成绩=技能成绩( 50%) +平时成绩(50%)
(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评价办法(修订)》。
5.特殊分数标记。对于作弊、缺考、缓考的学生,平时成绩按实际情况给分,期评成绩按特殊分数标记,作弊的期评成绩记“作弊”,缺考的期评成绩记“缺考”,缓考的期评成绩记“缓考”,提交空白卷或答案全错计0分。
五、材料上交
(一)上交各二级学院(部)的材料:试卷袋、听课记录本、教案等(跨学院授课的教师将听课记录本和教案交到所教学生最多的二级学院,在其他二级学院登记时备注为“已存某二级学院”)。
(二)上交时间
2024年1月25日之前提交成绩,其他纸质当材料要求于1月26日之前上交完毕。
请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