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09:10:46浏览:
来源:教务处作者:陈嘉欣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级、2022级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7月30日。考试时间分别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50,19:00--20:30具体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系统发布。
       二、辅导员工作
       1.辅导员请务必做好准考证的把关及发放工作。辅导员务必强调本班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2.若学生将证件遗失,请提前提醒学生及时补办或给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考试所用到的教室,请相关班级的辅导员安排学生将课桌椅摆放整齐,做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并确保开考前15分钟将教室前后门打开。
       三、监考员职责
       1.监考员提前25分钟到1-111领取考试试卷袋,开考前,监考教师务必检查考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准考证这三证是否与本人相符,三证齐全才能让学生进入考场。如考生忘记携带三证,则责令其带齐后方可考试;如考生将证件遗失,则需提前出示辅导员书面证明材料;凡证件不齐,且无证明材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员领取试卷的同时也统一领取草稿纸发给学生,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包括空白的本子都不能自带),必须要求学生上交手机和自带的草稿纸、书籍等材料才能发放试卷。
       2.各监考老师必须严格监考,在监考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能玩手机,要防止或制止学生的作弊行为。组织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监考员务必认真核查签到人数是否与考场实到人数一致,杜绝代签现象。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在巡考过程中如发现监考教师监考不严,或对学生的作弊行为置之不管等行为应如实记录,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3.监考老师如在监考过程中发现学生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务必在违规违纪考生记录栏如实记录该生违规违纪的具体手段,并让该生签字。如果考生拒绝签字,则在备注栏填写“考生拒签”,同时请另一同学做旁证并签字,如考生签字则可以不需要旁证人签字。另外,监考员需在作弊考生的试卷首页登分处写“作弊”字样,同时把小抄等作弊工具附在签到表后面,考试结束后一并交回教务处。
       4.本次考试时间为1.5小时,请监考员在考试开始前务必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单双列就坐情况写在黑板上,并掌握好时间。考生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不能交卷,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   
       5.本次考试部分考场实行的是不同科目交叉考试,请监考员按要求组织好考生按不同科目交叉就坐,并认真核实试卷发放是否正确。
       6.各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的场次和时间进行监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的,必须自行找其他教师代替监考,并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替换。
       7.考试结束后,试卷交回教务处。监考员要认真清点试卷并按科目、班级、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确保试卷数量与考生签到表上的考生签到人数一致之后,按科目、班级分开进行装订,并在装订纸上写清班级、考试人数,经教务处老师核对后放存指定位置。(注意:考生签到表请勿装入试卷袋内,需单独交给教务处老师收存)
       四、学生诚信考试
       1.考试开始前,学生务必把手机关机并将手机放置手机袋,若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查看手机,视为作弊处理。
       2.若发现学生替考,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按相关规定作处分处理。
       3.不能自带草稿纸(包括空白的本子都不能自带)、书籍、复习资料等材料进入考场,如经发现视为作弊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考生请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不得窜教室参加考试,如错过考试时间不再补安排考试。
       2.所有期末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到指定场所进行阅卷,按要求完成改卷工作。统考科目和非统考科目的成绩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系统。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

上一篇: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通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