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时间:2021-03-01 16:33:09浏览: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星萍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类型
及序号
事      项 级别
A1 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导致教学计划内课程不能正常开课
A2 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
A3 擅自调课,变动上课时间、地点,由他人代课或停课
1.1节以内(不满1节)
2.1节以上不满4节(含一节)
3.4节以上(含4节)
 


A4 未携带备课教案有关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
A5 上课(含监考、统一评卷)无故迟到、提前下课
1.1—29分钟
2.30分钟以上(含30分)按旷课1节认定
3.事前虽已请假但未及时通知学生,致使学生空等10分钟以上的


A6 上课期间,教师擅自离开课堂,致使教学中断,造成课堂混乱的
A7 教师旷课(含监考、统一评卷)1至3节
教师旷课(含监考、统一评卷)4节及其以上

A8 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舍弃进度提前或拖延一周结束课程
不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要求,舍弃进度提前或拖延学期课程内容达1/4以上

A9 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或其他给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言论
 
A10 上课不按学校要求对班级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一学期不考勤达三次以上(含三次)
一个学期没有考勤的
上课不抓好课堂纪律,造成纪律松懈、课堂混乱的

 
ⅡⅡ
A11 教师在上课时携带手机并发出讯号声影响教学
中止讲课复机

A12 1.在教学(实验)中,因教师缺乏安全意识或安全措施不当出现学生伤亡事件的
2.在实验(教学)中,因教师操作不当或组织不严,指导不力,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B1 一个学期未布置作业或虽布置但未批改作业
一个学期布置或批改作业数量未达到二级学院或教研室要求数量的一半

B2 任课教师遗失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造成学生没有平时成绩的
全部遗失
遗失一半以上
遗失一半以下


B3 批改作业没有评语或评分的,或有明显疏漏和错误10份以上的
C1 试卷未按学校规定准备好,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致使考试中断10分钟以上
10分钟以下


C2 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致使考试中断10分钟以上
10分钟以下


C3 教师在监考过程中故意向学生暗示答案,或发现作弊行为故意隐瞒不报
C4 教职员泄漏考题,不论故意还是无意
C5 考试完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员数不相符
1.1份
2.2份及以上
 

C6 考试阅卷与标准答案完全相反
C7 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出现玩手机、带耳机、聊天、睡觉等违反考场要求的不良行为。
D1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生成绩
D2 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内
11分以上

D3 非客观因素,管理人员或教师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
1.10人以内
2.一个班
3.两个班以上
 


D4 期末阅卷、登分不认真,不严谨,致使一个班有10个及以上学生成绩错误与实际不符  

 
E1 因工作不负责,排课表失误而造成无教师上课
E2 教师事前已办理请假手续完毕而受理者未及时转告或安排,致使学生待课15分钟以上
 
E3 出具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过失
故意
 

F1 未按时打开教室、实验室,影响上课、考试、实验正常进行
29分钟以内(含29分)
30分钟以上(含30分)
 

F2 因人为因素造成水电不能正常供应,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F3 不按时打铃或铃坏未修,影响教学秩序2天以上
F4 教室无粉笔、粉笔擦,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多媒体教室设备发生故障后,网络与电教中心在10分钟以内未到现场处置,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

 
F5 授课结束,未关闭电灯、风扇、电脑设备的电源,造成用电浪费
G1 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教师因个人原因(组织不严、指挥不力、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而导致设备损坏,除按实验、实习、实训的管理规定处理外
造成一般损坏
造成较大损坏
造成重大损坏
 
 


G2 1.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擅自离校不履行岗位职责一周以上,或连续两周未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
2.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大面积抄袭现象未发现或发现后不予制止
3.未按要求指导学生,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低劣,造成严重影响
4.违反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规定
5.违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
6.教师提交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不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被返回整改二次及以上仍不符合要求
7.拒不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毕业论文设计

 

 

 



 
G3 1.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擅自缩短实习教学时间达三天以上。
2.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
3.指导教师、带队教师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安全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4.指导教师要求不严,在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致使学生出现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
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造成恶劣负面影响



 
 


H1 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学期1—3次
一学期4次以上(含4次)
一学期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