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14 09:23:42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星萍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星萍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正式启动,依据《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选题范围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应密切联系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提升相关问题,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或改革实践。选题应以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夯实教学基础、提升教学综合实力为目标,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本次申报不设指南。
二、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三、项目数量
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设限额。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可吸收学生加入。为了保障教师的研究精力和项目研究质量,申报条件明确如下:
(一)申请者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项目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校级教改项目,参与人参研教改项目不能超过2项(包括主持的项目);
(四)项目组成员结构及分工合理,原则上不少于4人,不超过10人;
(五)申请人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的专业教学实践背景,未从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
(六)项目选题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七)拟推荐项目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在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改革等方面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八)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九)项目必须经过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推荐,且能提供推荐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各种条件。
五、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周期
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正式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一律不予延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应当向学校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待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且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二)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教改论文、著作、教材、共享教学资源、教学设备、文艺作品(公开发行)、比赛获奖(含指导奖)、授权专利、软著等。除重要的基础研究项目外,鼓励以共享教学资源、教学 设备或其他应用性成果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结题时,自筹经费项目和一般项目至少有1篇教改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研究报告在省(区)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 重点项目要求有著作公开出版或公开在省(区)级期刊公开发表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篇)以上系列教改论文。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报项目申报书,通过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提高质量、形成良性教改研究机制,二级单位应认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经评审择优推荐,统一按时报送科研处。
(三)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选题或研究内容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的;
2.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书的;
4.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有信息错误的;
5.申请支持材料不实的;
6.未经部门推荐或缺少部门公章、签字的。
(四)形式审查合格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和推荐情况,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由教务处根据拟立项目名单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文件公布立项。
七、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一式一份(A4纸,计算机填写,双面打印,左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报单位连同申报汇总表 (附件2 )统一报送;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分类并打包(以所在院部+教师姓名+申请书.doc)发送至gxgckyc@163.com。
(二)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后,请认真审核,于10月13日前交到学校科研处(学校办公楼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蓝桂敏,胡星萍,联系电话: 0776-5588345,0776-5588285。
附件: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