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时间:2022-06-17 16:17:22浏览:次
来源:教育学院作者:农淑娟
来源:教育学院作者:农淑娟
学院行政办公会是研究、部署各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办公会议精神的一种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领导办公会议精神。 2.对学院一段时间内重大议题进行讨论。 3.总结布署学院近期工作任务,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清除各种思想障碍。 4.通报学院近期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 5.检查各岗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及改进意见。 6.接受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具体工作。 7.协调各成员共同承办的综合性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二、会议类型与参加人员 1.辅导员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全体辅导员参加,学院副院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 2.学院行政人员会议根据情况召开,全体行政人员(含辅导员)参加,会议由副院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 3.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根据情况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副院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 4.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根据情况召开,全体学院教学人员参加,副院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 三、会议要求 1.一般情况下按照计划召开会议,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2.除临时决定召集的会议外,应由办公室提前半天以上将开会地点及时间并通知与会人员。 3.与会人员开会时不能迟到、早退、旷会,并带上笔记做好会议记录。 四、议题及程序 1.议题应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提前做好准备。 2.会场由学院科长和秘书事先布置好,议程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3.各成员需要反映和解决的问题、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接到会议通知后一并整理或书面材料交学院秘书处理。 4.会议形成的决定由主持人责成各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学院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将结果记录在案并适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五、资料保存、查阅 1.学院办公会议记录,由各学院秘书保存。 2.需查阅原始会议记录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就地查阅,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