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邵菲洁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14:57:07浏览:次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作者:李海凤录入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作者:李海凤录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邵菲洁同学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因邵菲洁同学已离校难于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通过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官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5月14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给予邵菲洁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