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韦宇同学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时间:2024-10-24 10:48:20浏览:次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作者:汪弋钦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作者:汪弋钦
韦宇,男,生于2003年7月9日,身份证号后4位:2912,学号202270020044,土木工程学院2022级工程测量技术2班学生。
2024年8月3日开学直至2024年8月25日,韦宇均未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返校参加教学活动,也未向辅导员办理任何请假手续,韦宇同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在此期间辅导员多次联系韦宇同学及家长无果后,于2024年8月28日根据其留给老师的信息表上的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了《自动退学告知书》,快递显示其拒收《自动退学告知书》,辅导员通过QQ、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该学生及家长,学生和家长对辅导员的提醒也不予回复,《自动退学告知书》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方式、邮寄方式送达学生本人。
经研究决定,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第五节 退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退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等条款,给予韦宇同学退学处理,现通过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官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76-5825863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韦宇拟退学处理公告.pdf
f572248bd479488606fcc9a911f0c82d.pdf(735.08 KB) |